关于开展2023年省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省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本年度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十强产业”提升、企业运营需求、核心技术攻关等,实施专利导航项目30项,其中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20项、企业类专利导航项目10项。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规划类导航

申报主体: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产业) 园区、行业(产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级及以上专利导航服务载体(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龙头企业等,符合下列条件,可参与申报。

1.申报产业属我省“十强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产业领域有一定数量的科研平台和发明专利;

2.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具备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实施条件(包括专利数量及质量、相关产业领域专业人才等);

3.近三年经营规范,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企业经营类导航

申报主体: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可参与申报。

1.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活跃;

2.具备开展专利导航项目的实施条件(包括专利数量及质量、 相关技术领域专业人才等);

3.三年经营规范,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专利导航服务机构

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自行选择专利导航服务 机构,专利导航服务机构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较强的专利信息分析能力,拥有相关技术领域专业人才;

2.有近两年内面向中大型机构开展专利导航、预警等专利信息服务的案例;

3.承接专利导航项目的服务机构不得对外分包专利导航项目。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主体填报《2023年山东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产业规划类)》(附件1),与技术先进性证明、纳入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等其他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并报科技处

2.校内初审推荐。中央驻鲁和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直接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申报。每个独立法人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3.专家评审。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4.网上公示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对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并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确定项目及承担单位。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1.项目承担单位需按照《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要求,完成相关产业或技术领域专利导航工作,形成专利导航报告、专利数据库等成果。

2.开展相关项目专利布局。项目承担单位要围绕与项目有关的核心技术开展专利布局,突出强调专利布局的技术前瞻性和市场导向性,有效提升产业、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3.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以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为基础的重大工作事项知识产权辅助决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及相关技术研发人员应全程参与专利导航项目,推动专利创造与技术研发深度融合。

4.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将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协议,对以上工作目标、时间进度等进行明确,项目结题时按约定 内容进行验收。

五、材料报送时间

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PDFword请于2023年5月21日前发送至xingyuanyuan@qut.edu.cn

注: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5月10日前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邢元元

联系电话:85071133

办公地点:综合服务中心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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