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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免税合同登记工作流程变更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青科成字[2008]2号文件精神,青岛市科技局指定青岛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作为青岛市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负责青岛市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所以合同登记的工作流程将发生变化。按照新的工作流程,合同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需携带材料:1、《技术合同登记受理回执单》(此单可在科技处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下载)
2、技术合同至少一式四份(技术产权交易所两份,科技处一份)。
办理地点:青岛技术产权交易所(辽宁路127号恒泰大厦二楼)
网址:http://www.qingdaotse.com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陈栋,联系电话;85071137。
科
技
处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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